对于许多津漂来说,在成都奋斗一辈子只是为了能在成都买一套房子,因为只有这样才算是真正的在成都扎根。前一段时间网上发布了《2018年白领生活状况调研报告》,对28270名职场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中显示,成都白领贷款买房意愿较高,位居全国第三。本篇文章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三方面为大家介绍成都的贷款买房政策,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4.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 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
本市名下没有房子,全国也没有贷款记录的算首套(以个人征信报告上房贷次数显示为准;纯公积贷款征信可能查不到,建议购房前先查一下征信)。
(对于外地户籍首套房贷款银行首付要求会有不同,例如农业银行最低四成,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市内六区首付最低4成,环城四区首付最低3成)
(购买商铺、商住公寓等非居住房屋的贷款不算贷款记录,包括未结清的贷款,只算做负债,只需要收入证明、流水覆盖)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记录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单笔未还清的商业性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
3. 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4. 开立住房公积金账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注:若借款人(配偶)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斤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注意: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1.首套购房且无公积金提取记录及住房贷款记录的,首付3成,最高贷60万;
2. 首套贷款结清(包括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结清的情况下二套购房的,首付6成,最高贷40万元;
3. 家庭名下有一笔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无公积金提取记录)的,首付6成,最高贷40万;
4. 家庭名下有一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无公积金提取记录)的拒贷。必须结清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 家庭名下住房贷款记录及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大于等于2条(包含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公积金拒贷。
若涉及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部分需要遵照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且商业货款部分需遵照商业银行的政策。
成交面积大、房款高、购买人单纯公积金贷款需要的首付太多需要商业贷款来补充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