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1.商业贷款政策2019年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第15号公告《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即日起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按照上述通知,成都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政策如下表:
2.当前商业贷款利率根据2022年10月20日最新LPR,1年期为3.65%,5年期以上为4.3%,即首套最低利率为3.9%。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LPR+60个基点”,即最低4.9%。3.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首套住房、二套住房如何认定【房】以家庭为单位,在津私产住房套数,网签在其家庭名下和登记在其家庭名下的住房都认定为其拥有的房屋套数。【贷】以家庭为单位,当前名下贷款用途为住房的贷款笔数(已还清的不计入),贷款笔数包含征信体现的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二、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哪些条件以下6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目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个人名下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家庭名下在津公积金贷款记录小于两条且在津住房套数小于两套;(4)通过公积金计算公式所得贷款额为正数;(5)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须在成都缴存,且开户1年以上并且近12个月连续缴存(且无异常补缴);(6)本人及其配偶征信状况良好。2.购买哪种类型的房屋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有居住类房屋(含50年公寓型住宅)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商住两用房屋及商业用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3.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是什么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贷款利率的有关通知进行调整,目前公积金贷款中五年以上利率是首套3.1%,二套3.575%,五年以内(含五年)的首套基准利率是2.6%,二套3.025%。4.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5.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套、二套住房如何认定?【房】认住宅,就是以借款人(购房人)家庭为单位,在津是否有居住性质的住宅,若有一套就会认定为二套,没有则是首套。【公积金贷款记录】认成都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在成都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不包括按揭贷款记录及外地公积金的贷款记录,如主借款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同使用了公积金贷款额度,那么主借款人配偶也视为使用过公积金贷款。(1)家庭名下成都无房且没有成都的公积金贷款记录:首套;(2)家庭名下成都仅有一套住房或在津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3)家庭名下成都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津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4)家庭名下成都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在津有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拒贷。6.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要根据还贷能力、首付比例、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和贷款最高限额等条件来确定,根据下述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其中公积金的贷款基数等于网签价。(一)由还款能力决定贷款额度公式计算={(月缴存额/缴存比率的2倍+单位缴存额)*0.4-月负债}*12*贷款年限(二)由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公积金余额决定1.公积金贷款视为首套:首付款3成,最高贷60万元或80万元,余额20倍(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夫妻总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2.公积金贷款视为二套:首付款6成,最高贷40万元,余额10倍(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夫妻总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7.职工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住房消费类提取1.购买商品房、私产房、经济适用房、公有现住房产权等自有住房的;2.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3.偿还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4.职工名下在津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情况下,租房的;5.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注意: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不能提取出公积金,公积金只能用于还款或大额冲抵。(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4.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5.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6.家庭成员(含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重大疾病以中国保险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范围为准;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三、组合贷款1.组合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2.组合贷款的首套、二套住房及首付成数如何认定组合贷款中按揭贷款的首付成数和利率,根据按揭贷款(住房商业贷款)的首套、二套认定方法去执行;公积金部分的贷款额度和利率,根据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二套认定方法去执行。